卡梅隆为何这次没能创造票房奇迹******
12月16日,由詹姆斯·卡梅隆执导的《阿凡达:水之道》在国内公映。公映前,该片被寄予厚望,认为是一部“救市之作”。但事与愿违,该片上映11天,只取得了7.31亿元的票房,这个成绩远不如2010年在内地公映的《阿凡达》。卡梅隆曾经在采访中说过,《阿凡达:水之道》的全球票房要能达到影史前三四名的水准,才可以保证收支平衡。现在看来,这个愿望难度有点大。
曾经凭借《泰坦尼克号》和《阿凡达》两次在中国内地市场上创下票房奇迹的卡梅隆,为何这次却票房失灵了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的原因,也有这个电影本身的问题。
先说外部原因。奥密克戎还在国内流行,目前不少观众还是选择暂时不进电影院,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过随着形势的向好,相信部分观众会陆续进电影院补看。
观众对于该片的最大吐槽,来自于过于简单的剧情、不够深刻的主题和相比前作缩水很多的战争场面。
卡梅隆以往的影片在叙事上都非常紧凑,他喜欢线性叙事,即便像《泰坦尼克号》中不得不穿插回忆画面,整部影片也是按照线性叙事来进行,这保证了观众在观看时的流畅性。其次,卡梅隆的以往电影,都是紧紧围绕着一对主人公的故事而展开的,比如《泰坦尼克号》中的罗丝和杰克,《阿凡达》中的杰克和涅提妮。观众跟着主人公的视角进入故事环境,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这也是好莱坞大片最常见的叙事技巧。
但这一切,在《阿凡达:水之道》中有了很大的改变,说这是一部“非典型卡梅隆电影”一点也不过分。该片是一部群像戏,这在卡梅隆电影中还是首次。
《阿凡达:水之道》片长193分钟,由于影片将很大篇幅给了孩子,因此整个故事看起来有点散漫,观众也反映观看过程中自己“都走神了”。在《阿凡达》最后,库尔奇少校率领的海军陆战队跟杰克率领的潘多拉星球上的部落人展开了大决战,气势恢宏。相比之下,《阿凡达:水之道》结尾处的决战,只是发生在一艘捕鲲船上,战斗场面的巨大落差,也让很多观众看得不够过瘾。
《阿凡达:水之道》过于浅显的主题也让不少观众诟病。
《阿凡达》刚上映的时候,观众对3D电脑特效惊为天人。但经过了这些年的发展,电脑特效和数字技术已经司空见惯,现在再看《阿凡达:水之道》,惊艳指数明显下降。这些年来最大的变化就是中国电影的崛起,尤其是出现了像《流浪地球》这样的爆款科幻电影,虽然在整体制作上跟好莱坞大片还有距离,但《流浪地球》讲述的却是中国人自己的故事和科幻观,有了这些底气,好莱坞的那些情节简单的大片也就越来越不好使了。(王金跃)
私募备案拟定新规严把行业“入口关”:大中型机构未受影响******
记者 昌校宇
1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征求意见结束。
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和基金产品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等条款,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相关要求有助于加速行业出清、扶优限劣,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影响不大,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的行为。
适度提高管理人登记要求
《办法》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其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实缴资本高于1000万元(创投除外)、出资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验、从业人员兼职限制等条款被市场热议。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研究部总监李诗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身的治理结构、财务能力及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是确保私募基金规范运作的核心要素,从长远看,严把行业“入口关”,有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李诗林进一步表示,“至于已完成备案登记的存量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需要按新的要求进行规范,《办法》暂未明确规定,有待协会后续做进一步说明。”
对于《办法》对管理人登记提出更高要求,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私募证券、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均表态,目前影响不大。
衍盛资产董事长、投资总监章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立足于保护投资者和规范市场证券投资、研究活动,提出一些规范性要求,其中不乏较多执行性强的意见。从长期看,将倒逼从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机构提高管理规范程度。
章友进一步介绍,对于目前已具备一定规模(中等以上)的私募来说,绝大多数的投研和管理体系已相对成熟,受影响不大。《办法》更多是约束行业内浑水摸鱼、相对不正规的机构。
除了明确管理人登记标准,《办法》还总结备案常见问题,明确基金备案最低规模要求等,引导私募基金回归本质。
就私募基金初始实缴募集资金规模的规定,蒙玺投资认为,“这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募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来看,对公司业务整体影响较小。”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合伙人常春林建议,小型私募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下,合规运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持续为投资人带来合理回报,尽快跨过初创期。
李诗林认为,对于产品初始备案资金的要求,初衷是打击一些“买壳”“卖壳”的虚假私募行为,同时也为了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以后能够维持基本业务收入。不过,预计业内针对这一条款会反馈一些不同意见,特别是对私募股权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来说,在实践中,这些基金投资项目从项目接洽、投资协议谈判到完成投资交割等流程、周期较长,因此,这些基金往往是在投资项目确定以后再通知投资者实际缴付出资,而非一开始就将大量资金置于私募基金账上。此外,当前我国正鼓励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加大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投资,这些投资往往不需要太多资金,基金规模过大,反而可能会妨碍这些基金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因此,建议监管层面再汇集行业内多方面反馈意见,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适度平衡。
《办法》或于上半年落地
值得肯定的是,《办法》在基础自律规则层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作出回应,进一步提升规则的科学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常春林预计,“《办法》或于今年上半年正式落地。”
华北地区某小型私募透露,“相关意见已匿名通过券商上报。由于业务实操存在特殊情况,希望监管层面对于初创机构发展中的共性情况,政策预留空间。”
中基协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末,存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2754只,规模5.56万亿元;存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1550只,规模10.94万亿元;存续创业投资基金19354只,规模达2.83万亿元。
常春林预计,未来3年至5年,私募基金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投资策略也更加多元化。私募基金管理人“二八分化”将更明显,头部、中部私募或占据超过80%的管理规模,尾部私募管理规模占比将逐渐缩小,不具特色、不能够为投资者带来价值的“伪”私募将逐渐被市场淘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