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访问|连续五年参加最重要的“中国之约”,这家外企被“谁”吸引?******
文/张文晖
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即将于11月初开幕。
作为进博会的“老朋友”,施耐德电气已经连续五年参展。“进博会已成为施耐德电气最为重要的‘中国之约’。”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
国际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叠加疫情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并未动摇施耐德电气对华投资的信心。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尹正强调施耐德电气将不断深化在华布局,持续赋能中国产业走向高质量发展。
是什么吸引着这家老牌外企?本届进博会又将带来哪些亮点?
访问实录摘要如下:
中国市场吸引力不减
国是直通车:进入中国35年来,是什么让施耐德电气不断强调要“深耕中国”?
尹正:施耐德电气近年来不断增加在华投资,尤其是本地研发投资。对施耐德电气来说,中国市场拥有三大吸引力:
首先是市场的吸引力。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当前,中国产业正迈向数字化和可持续的双转型,对于绿色创新产品、数字化技术和低碳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巨大;
其次是产业链的吸引力。中国的产业链门类齐全、完善,在国内找到质量好、高性价比的供应商,比在其他任何区域都容易,我们在中国已实现90%以上的本土采购率;
第三是创新的吸引力。中国有良好的创新环境和人才资源,已成为施耐德电气的全球四大研发基地之一和创新的源泉。
同时,中国坚持开放,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配套措施。从国家到地方,中国整个产业布局和吸引外资的策略一直在升级,这些都促使施耐德电气坚定在中国长期发展的信心。
始终秉持多元本土化
国是直通车:施耐德电气投资中国并取得成效的“奥秘”是什么?
尹正:长期以来,施耐德电气始终秉持多元本土化战略,与中国社会、经济和产业共同成长。施耐德电气在中国投资取得成效,离不开不断强化的本土能力,包括人才、研发、供应链、朋友圈四个方面。
本土化人才方面,施耐德电气充分赋能本地团队和培养本土人才,中国区的最高决策团队全部由本土人才组成。同时,中国培养的人才也开始承担全球管理职责,我们从全球人才输入中国,迈入本土人才输出全球的新阶段。
本土化研发方面,中国是施耐德电气全球四大研发基地之一,拥有北京、上海、西安、深圳四大研发中心。过去五年,每年在华研发投入都增加15%以上。近三年,研发人员增长了30%,新增的研发人员中,专注于数字化研发的人员达到51%。目前,研发团队已经超过2000人,我们的中国原创绿色数字化产品也不断走向世界,中国研发从“在中国,为中国”向“在中国,惠世界”加速迈进,向全球市场输出更多中国智慧。
本土化供应链方面,施耐德电气在中国有近30家工厂和物流中心,以及1600多家本土供应商,已实现90%以上的本土采购率,可无缝衔接全球资源。同时,施耐德电气积极打造端到端绿色供应链,增强产业链竞争力。
本土化朋友圈方面,从早期的商业伙伴,到技术伙伴,施耐德电气不断拓展新兴的生态伙伴关系,并积极赋能合作伙伴向数字化和可持续转型,打造绿色的产业链和生态系统,强化本土朋友圈的力量。
未来,我们将继续聚焦“数字化”和“可持续”,并进一步提升创新等本土化能力,强化产业链、注重可持续生态圈的培育,携手中国用户共同成长,共筑高质量发展之路。
新理念、新产品,新服务、新应用
国是直通车:本届进博会上,施耐德电气将向市场展示什么?
尹正:一年一度的进博会,充分展现了中国持续扩大开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与行动,这也是施耐德电气植根中国、发展壮大的丰饶土壤。
第五届进博会上,施耐德电气将围绕“数字赋能,全程减碳”主题,以零碳城市图景为代表,通过覆盖12大行业的60大零碳应用场景,勾勒出“零碳城市”蓝图。并通过展示针对各个应用场景的零碳解决方案,全方位展示领先的数字化技术和绿色生态。
针对当前制造业面临的韧性、可持续、数字化三大挑战,绿色智能制造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数字化技术是迈向绿色智能制造的最佳路径,也是“双转型”的加速器。施耐德电气将展示从规划到落地的完整的绿色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及最新实践成果。
此外,施耐德电气还将携手生态圈伙伴,共同展示领先技术与实践成果探索更多合作机会,共同加速产业“双转型”。其中“减碳大师”计划集结各行各业的减碳先行者,搭建旨在赋能更多伙伴的平台;以及绿色能源管理方面的一系列解决方案与成功案例等。
我们期待通过进博会这一平台,携手更多中国伙伴加快数字化和绿色低碳的双转型,合力推进双碳目标加速落地。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