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
干货!5G如何与行业融合发展?******
5G与行业融合的“绽放”之路
我国5G应用蓬勃发展,进入规模化探索新阶段。目前,国民经济20个门类中有15个行业,97个大类中有39个行业均已应用5G。5G与行业融合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发展规律、5G技术及产业发展规律和宏观发展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呈现梯次性导入、渐进式发展趋势。由于不同行业5G发展呈现明显的阶段性,应分类施策推动5G与行业融合发展。
5G应用蓬勃发展,进入规模化探索新阶段
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各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新基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5G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与行业基础设施相融合,形成新型行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我国在国家政策、应用探索、产业融合等多方面积极推动5G与行业融合发展。
在政策方面,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强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多项鼓励5G发展与应用的政策或通知陆续出台。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提出8大专项行动及32个具体任务,明确了我国未来三年重点行业的5G应用发展方向,并系统性地部署相关推进工作。各地方政府也将5G应用作为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型产业,纷纷出台相关产业支持政策。截至2021年8月底,全国省、市、区共出台5G政策569个,其中省级67个、市级259个、区县级243个。
在产业探索方面,从2019年我国5G网络正式开始商用,5G与行业融合试点项目的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以三大运营商为代表的ICT(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界加速与各垂直行业开展5G应用探索。据统计,工业和信息化部举办的“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项目数量从2018年的330个增长到2021年的超过1.2万个,涉及工业互联网、医疗健康、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文体娱乐等20多个行业领域,近7000家政府机构、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参与,覆盖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从5G应用项目成熟度和商业落地情况来看,我国5G应用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2021年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近半数项目实现落地,15%以上的项目实现“解决方案可复制”,我国5G应用已进入“1”到“N”的发展阶段。下一步的探索方向是如何在不同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
5G与行业融合梯次性导入,呈渐进式发展趋势
5G与行业融合发展进程遵循着客观发展规律,这个规律受到行业自身发展规律、5G技术及产业发展规律和宏观发展环境三方面的影响。
从行业来看,目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期,其对数字化技术的接受度在快速提升,原有的生产系统、产业体系、经营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也在发生急剧变革,这为5G快速融入提供了良好条件。但是,由于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产业发展周期、发展节奏,也会导致5G与不同行业融入的深度、广度和速度存在差异性。
从需求侧来看,首先需要明确行业场景需求,解决“为什么”用5G的问题,还要考虑行业原有数字化基础,解决“如何用”5G的问题。目前我国的第一、二、三产业数字化基础发展差异性较大,基础设施数字化率整体占比不高,影响了5G融入行业的速度。同时,企业对新技术的接受度、应用效果的显性度、探索的积极性等都影响5G在行业的发展进程。从供给侧来看,移动通信系统从5G开始才真正为垂直行业服务,3G、4G等都是面向消费者市场,发展周期和发展驱动力受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用户是统计型需求且消费是冲动型,因此在技术和产业发展节奏、网络更新速度等方面,ICT企业的话语权较高。但行业客户不同,行业客户具有局部聚焦、决策理性等特征,内部具有选择和决策机制,这就要求5G网络进入行业时,要能经受住行业选择流程的考验,如应用效果带来的经济价值测算、对未来转型发展影响等。原有5G技术和产业发展节奏要及时适应不同行业诉求,原来“需求发现-技术研究-国际标准化-国内标准化-产业化”的5G技术和产业迭代周期一般在两年及以上,再考虑应用场景适配、应用推广等时间,这些都将导致5G在行业的应用会是渐进式的。目前5G网络是基于R15版本的,主要满足大带宽需求,在超低时延、超高可靠保障上尚无法满足,这使得5G应用主要是在生产辅助环节、管理环节和非硬实时(10ms以上)控制场景;在R16版本对5G传输时延、可靠性进行增强后,5G会逐步渗透到生产核心控制环节;在R17阶段,随着精简化5G芯片商业化,5G终端及模组成本直线式下降,将极大推动5G行业应用规模化推广。
从发展环境来看,产业政策、商业模式、产业融合环境、宣传力度等,都会对5G应用发展起到助推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从国家到地方的系统性政策体系。
总体来看,受到三大因素的影响,5G与行业融合应用呈现渐进性和梯次导入发展规律,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发展节奏存在一定差异性。
分类施策推进5G与各行业融合
5G与行业融合整体遵循预热、起步、成长和规模发展四个阶段。在预热阶段,ICT和行业初步接触,共同探索一些应用场景;起步阶段是双方真正开始一些小规模场景验证;成长阶段是明确场景及需求,逐步进入商业探索阶段;规模发展阶段是从大型企业向全行业企业复制推广阶段。
由于不同行业数字化基础、行业需求及探索热情不同,其发展进度和发展节奏也不相同。
总体来看,行业变革和创新意愿较强、数字化基础较好、经济条件较强的行业,其5G应用已经明确了应用场景、消除了需求不确定性,发展速度较快,进入成长期,这些行业属于先导行业,他们主要进行5G与行业系统融合和适配,承载越来越多的应用,如采矿业、工业、电力、医疗、港口等行业;对于数字化水平一般,但行业探索、创新意识和行业转型诉求较强的行业,其正在积极探索5G应用场景,挖掘5G带来的更多价值,属于潜力行业,如文旅、智慧城市、智慧物流、交通运输等行业;对于数字化水平较低,对5G应用需求不清晰,5G对其行业发展价值和作用尚不明确的行业,属于待培育行业,他们主要进行应用场景的探索,处于5G融合起步阶段,如智慧教育、智慧农业、智能油气等行业;对于数字化水平较高、有很好的数字化基础,但行业对5G需求不明确、对5G诉求也不强烈,尚未消除5G技术的不确定性,在5G应用场景、5G价值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深入挖掘,如金融、水利等行业。
5G与行业融合的价值和作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行业所认可,但受限于数字化基础条件、产业发展节奏及行业变革周期等客观发展规律,5G与行业融合不会一蹴而就。要对5G应用既给予探索热情,又保持足够耐心,这样5G融合应用才能越做越好。
作者:杜加懂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5G应用创新中心副主任
来源:《中国网信》2022年第5期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