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刚需出手、市场回暖,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
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带看量增加,议价空间缩小,成交加速。
今年1月,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积压的购房需求逐渐释放,北京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度明显上升。
根据北京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环比下降5.3%。抛开春节假期网签暂停的因素,1月1日至1月15日,北京二手房网签5152套,环比上涨51.6%。
展望2023年北京二手房市场,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逐步回归正轨,各方预期逐渐恢复,预计一季度北京二手住房市场总体表现或将超去年同期水平。
看房增多、议价缩小,刚需购房者出手买婚房
今年1月初,李女士和男友经北京链家看中了永泰东里小区一套两居室。这套小两居非常符合他们对婚房的期待,但业主报价比他们的预算高出几万元。经过两天考虑,李女士和男友接受了报价,但此时业主涨价3万元。他们放弃了这套房子,也产生了一些紧迫感,“现在看房的人多了,房子相对抢手,我们担心近期买不到合适的房子,决定尽早出手”。因此,他们赶在春节前定下相邻小区的一套小两居,虽然这套房子部分条件没有前一套房子那么完美,但价格在预算内,他们比较满意。
这并非个例。实际上,去年底,受疫情影响,部分购房需求积压,今年以来,北京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购房需求陆续在1月释放。据北京链家海淀区永泰东里店商圈经理杨靖介绍,其门店今年1月份二手房成交量较去年12月有所提升,前来咨询的客户也明显增多,带看量翻倍,市场呈上升趋势。
闫中文为麦田房产广渠门大区富力城西区的区域经理,主要负责富力城小区。在今年1月份的购房者中,李明(化名)的买房故事,让闫中文印象较为深刻。李明为刚需购房者,不久前下定决心买入首套房,他看了很多房源后,选中了位于广渠门附近的一套住宅,然而房主有事外出不在北京,双方无法见面洽谈签约。李明就临时看了片区另一套主推房源,虽然该套房源之前不在李明的考虑范围内,但他还是选择当天就洽谈签约,不想再拖延了。
“今年1月份,刚需客户和置换客户看房比较多,之前犹豫的客户出价更果断了,而之前不愿加价的客户也愿意加价了。”闫中文表示,今年1月份其门店成交二手房3单,相较2022年同期有所上涨。
“现在客户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目标都是比较明确,看到合适的房源,就可以随时去定房。从环比数据来看,今年1月份北苑片区内二手房成交量呈明显上升态势。”麦田房产北苑大区润泽西区店长姜德常如是说。
在21世纪不动产首开常青藤店业务经理乔友良看来,市场有成交量的前提是要有流量,就是看房。在疫情影响减弱后,不仅看房方便了,看房的客户也增加了,所以整体市场成交量会较疫情之前有较大提升。
在新增房源与客源情况方面,乔友良指出,1月新增房源量较之前有所降低,很多可能有计划出售房子的业主也存在观望的心态,或者等过一阵子再作出售的考虑,对市场和价格还是有一个较好的预期。客源量则较之前出现明显增加,整体房价的议价空间减小,甚至1月份有部分房源在原有底价基础上出现涨价成交。
甘家口商圈和紫竹院商圈,也是刚需和置换客户需求量较大的区域,据21世纪不动产诚信增光店M店经理王蕾介绍,1月份客户群体更活跃了,片区内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增加了40%,“明显的感受是,每个房主都不好谈价了,房源议价空间明显降低。”
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
根据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网签8308套,环比下降5.3%。抛开春节假期网签暂停的因素,1月1日至1月15日,北京二手房网签5152套,环比上涨51.6%。实际上,从2022年12月最后一周开始,随着疫情影响减弱,积压的购房需求逐渐释放,二手房交易量已显著增加。
北京链家研究院分析师冷会认为,今年1月份,北京二手房整体网签量之所以下降,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春节假期从业人员休假,网签业务部分暂停;二是网签数据相对滞后,无法及时反映实际市场情况。从主要经纪机构成交情况看,今年1月上半月二手住房市场恢复态势显著,下半月受春节假期影响成交节奏放缓,今年1月整体交易规模与去年春节月份(2022年2月)基本持平。
在价格方面,冷会表示,今年1月,北京中心城区成交占比显著提升,进而导致全市成交均价结构性上涨。据北京链家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北京二手住房成交均价同环比均有小幅上涨,而从各区情况来看,多数城区价格走势平稳,价格波动幅度处于合理运行区间。
另据麦田房产监测显示,今年1月份全市(麦田覆盖楼盘)二手房挂牌均价和2022年12月相比持平,最近一年挂牌价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今年1月二手房挂牌价同比上涨3.24%。
值得一提的是,因疫情积压的购房需求开始释放,市场升温明显。麦田房产数据显示,今年1月前两周,带看量环比之前两周上涨55.7%,和去年春节前同一时间段相比,上涨14.9%。随着成交加速,二手房挂牌房源量也开始下降,1月第二周(1月9日-1月15日) 麦田在售房源总量环比上周下降0.1%。
业内:预计2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有所上升
那么,接下来的北京二手房市场,将呈现怎样的发展态势呢?
对此,乔友良表示,从近两年市场整体数据来看,春节后整体的市场成交量都比较大,再加上疫情消退和一些利好政策的加持,预计2月份北京二手房成交量会有所上升。1月底、2月初,很大部分购房者属于看房选房阶段,预计在2月中旬左右会出现一个成交小高峰。
在采访中,不少经纪人也看好接下来的二手房市场走势,认为随着购房者陆续回京,2月将持续释放去年年底积压的购房需求,二手房成交量会继续上升,成交价格也将小幅上涨。
麦田分析师指出,今年1月北京二手房市场的热度和去年12月相比,客户入市意愿明显加强。随着带看量的上升,已经有部分房主出现惜售苗头,当前市场优质房源的去化速度明显变快。预计2月、3月份随着成交进一步升温,二手房议价空间将进一步减小。
“随着市场逐步回归正轨,各方预期逐渐恢复,预计今年一季度北京二手住房市场总体表现或将超去年同期水平。”冷会如是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