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24年春运里的坚守:以小家“咫尺天涯”换万家团圆******
中新网温州1月18日电(黄慧 范凡)又是一年春运时。近些天,人潮涌动中,不计其数的游子带着对家乡浓浓的思念,踏上归家的旅途。但对浙江温州站客运值班员王燕波而言,为了守护万家团圆,她与“近在咫尺”的家却是“远隔天涯”。
今年春运是王燕波加入浙江交通集团金温铁道公司后的第24个春运。作为土生土长的温州人,过去的24年春运期间,她一年不落地坚守在岗位上。
回忆这些年的春运历程,其中包含万般滋味,有为候车早产孕妇接生的紧急,有在寒潮来袭时通宵值守维持秩序的艰辛……多次考验之下,王燕波也逐渐成长为一名业务精通、细致周全的春运守护人。
“列车马上就要检票了,请旅客们排好队。持儿童票、临时身份证的,请走人工通道……”1月17日6时30分,温州站检票口传来王燕波熟悉却又略带沙哑的声音。随着返乡客流高峰到来,她都会在车票开检前5分钟,穿梭在排队的人群里,提醒检票注意事项,确保大客流能快速进站上车。
作为客运值班员,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班组工作安排、旅客候车引导、处置突发情况等。多年的春运经历,让她不仅能顺利化解一切“疑难杂症”,在工作中还总是多想一步、多走一步、多说一句,做旅客“暖心人”。
6时55分,候车厅准时响起K2906次列车的停检广播,乘坐K944次列车的旅客们立马蜂拥而上,将应急检票通道堵得水泄不通。“2906还有一个!还有一个!”这时,对讲机传来安检口的呼叫。
“大家请让一让,把应急验票通道让出来!”“行李往边上挪一挪!”王燕波立即开始清理应急通道,确保晚到的旅客能顺利上车。“早上这两趟车是接连检票,而且K944次客流比较大,K2906次停检这一会,应急通道就会被K944次的大客流堵住,所以通道清理很重要,每一秒都是关键。”
王燕波说,“春运如同‘赛场’,需要争分夺秒地守护好旅客出行之路。”在她口袋常装的小本子上,记录着每天开行的车次和人数,重点标注出大客流列车,根据客流灵活调整开检时间。除了类似K2906次、K944次列车需要短时间内组织大客流上车外,她还用贴心服务温暖着旅客出行。
某一次,王燕波接到一名年迈老人的求助,老人独自返乡,买不到铺位,她迅速联系列车长,并送老人上车,为老人办理补票手续。由于老人携带现金不够,使用的又是老年机,她毫不犹豫地垫付了补票费用。
春运期间,王燕波总会“扎”进候车室,举起喇叭,提醒旅客正在检票的车次和做好防疫措施。工作空档,她也会拿着喇叭去广场引导,提前组织旅客进站上车,缓解高峰压力。一天下来,她平均行走超两万步,说上千句话。
王燕波还有着另一个身份——温州站客运党支部委员。同事们都习惯称呼她为“波姐”,因为她就像知心姐姐那般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波姐,挺不好意思的,现在春运大客流,但我父亲肺炎住院,老婆也感染了,小孩没人照顾,我能不能申请年休?”刚升级当爸爸的客运员兰福熠纠结了很久,还是拨通了王燕波的电话,语气中尽是无奈。
“你放心照顾家里,工作的事,别担心。”挂上电话,王燕波就开始忙着人员排班,可怎么排都还差一个自助设备引导员。
正当她愁眉不展时,处于高中寒假期间的儿子自告奋勇说:“要不我去当志愿者吧,暑运的时候你们教过我如何使用自助设备。”就这样,人员问题解决了。值岗当天,王燕波早早带着儿子到站,开展岗前培训后才放心去忙自己的事。看着儿子淹没在人海,王燕波担忧之余,眼底尽是欣慰。
春运期间,大家常常一忙就忘了吃饭。王燕波只要得闲,就替岗各个岗位,安排班组人员轮流吃饭,而她自己的午饭断断续续到下午两点多才吃完。她开玩笑道:“这是健康饮食,少食多餐。”
夜幕降临,最后一趟列车作业完毕后,王燕波终于脱下已被汗水打湿的防护服,踏上去往医院的路。谁也想不到,每天最早到岗、最晚下班,照顾到每一个人的王燕波,其实一直都在单位和医院两头跑,照顾因肺炎住院已八十多岁高龄的父亲。
在金温铁道公司,还有许许多多个“波姐”。她们提前到岗、延迟下班,加班加点只为确保旅客运输平安;她们舍弃小家,和同事们并肩作战,坚守一线,只为守护万家团圆。(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