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恢复期到底能不能运动?
山西白求恩医院康复医学科主任王萍芝表示
新冠感染后长期住院或居家养病
会导致肌肉力量和耐力的下降
适量运动有利于身体恢复
但切忌操之过急
一般情况下
恢复期运动量
不宜超过平时的三分之一
逐渐增量即可
对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
等慢性病人群
及60岁以上老年人
最好在运动前咨询医生
根据自身情况
制定具体运动处方
问题二:如何保证运动适量?
恢复运动之前及过程中
可持续对身体状况进行评估
广东省体育局日前发布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转阴后(阳康人员)重返运动指南》指出
可使用6分钟步行距离试验
简易评估运动能力
正常人6分钟步行距离大于450米
主观感受轻松、不费力
心率在每分钟110次以下
可以尝试开始恢复运动
世卫组织提示
恢复运动过程中
可使用“Borg主观疲劳感知评估量表”
粗略作为逐步提高活动水平的指南
如在锻炼后感到严重疲劳
以及其他症状加重
此时应避免进一步活动
问题三:恢复运动应如何“循序渐进”?
恢复初期可开展一些相对温和的运动
如慢步走、做广播操、健身操等
而且要控制时间和强度
足球、篮球、羽毛球、长跑等
较为剧烈的运动
建议暂缓恢复
根据世卫组织发布的
《康复指导手册:COVID-19相关疾病的自我管理(第二版)》
可考虑将恢复锻炼分为
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至少保持7天
第一阶段:为恢复锻炼做准备
例如:呼吸练习、温和的步行、拉伸和平衡练习
第二阶段:低强度活动
例如:散步、轻微的家务
第三阶段:中等强度的活动
例如:快走、上下楼梯、慢跑等
第四阶段:具有协调和有效技能的中等强度练习
例如:跑步、骑自行车、游泳等
第五阶段:回归到基线练习
可以完成感染之前的正常运动锻炼了
问题四:“阳康”人员恢复运动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王萍芝提醒
运动时要及时监测心率变化
以及主观感觉
如再次感染新冠
或运动时出现
心悸、头晕、胸痛等不适
须立即停止运动
必要时寻求医疗帮助
长期健身者普遍认为自身体质好
易在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
进行较高强度运动
造成病情反复
因此切忌盲目自信
避免过度运动
记者:刘扬涛、马晓媛、薛宁婧
视频制作:薛宁婧
编辑:吴俊宽、王沁鸥
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孙录宝(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另一方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同时,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科学监管、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针对性指导,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定期诊断。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明确奖励细则。
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其次,完善体制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借助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在政府决策、审批、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第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要坚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心理慰籍、矛盾调处、环境保护、托育扶幼、创业就业、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规范与扶持并举,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智力服务、产业帮扶等方面,打造和推出多样化、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服务模式。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搭建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
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参与范围、奖惩办法等,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